一六、我总是一个人,越孤单越认真 (第1/2页)
北堂秀躺在床上,时针坠到了天上。
思绪如牢。
晚上看完电影后,他有条不紊地继续看书,玩了会儿游戏,又因为外边下雨,所以晚间的六公里跑改在阳台的跑步机上。
洗澡的时候,他还犹豫着要不要等会儿也叫阿庭来洗洗,但见她睡的安稳,便没舍得打扰。
可睡前,北堂秀还是把源庭时雨轻轻拍醒了。
不能让她就这么睡在沙发上,这不好。
他很仔细地帮源庭时雨找来被子和软席,叫她在电视里铺好。
那时候阿庭的眼睛迷迷糊糊的,丝毫不介意地穿上了他的白色宽T恤作睡衣,曲线愈发玲珑起来。
北堂秀的T恤很大很大,以至于穿在源庭时雨身上就像小女孩被套上了大人的衣裳,衣领一滑,便露出了精致的锁骨。
而北堂秀也是在这时候才第一次注意到她左侧锁骨上的痣,那痣点在白皙如玉的皮肤上,竟诱人得厉害,以至于忍不住多看了两眼……
紧接着心里忽然扑通不止,像做了亏心事一样,这让他十分困扰。
直到看着源庭时雨歪七扭八地钻进大彩电里,北堂秀的脑海里还不时闪过她的锁……额,她的身影。
讲真的,北堂秀觉得很好看,可在思考了一会儿自己该不该心动后,他一头扎进了冷水里。
这世上,美色如千篇浮梦,最最不值得。
他始终秉持着缘分会让最合适的人走到一起的观念。
正如一句歌词:
“两个人走到一起,是多动人的几率”
北堂秀对感情的态度从小就没变过,可以说是很天真,很单纯的爱情观。
而从小陪爷爷奶奶生活在乡村中,更是让他无比的传统。
现代的大部分女生其实迈着比时代更大的步子,她们的很多随意举动都会让他画上‘点到为止’的标签。(当然男生也是,不过北堂秀不喜欢男生。)
因此他很少心动,能打动北堂秀的从来都不是样貌。
但与此同时,似乎因为是常年被女生环绕的缘故,他和男生们玩得也不是那样好。
属于可以聊天,可以开玩笑,可以一起玩,但并没有结下多么深厚的友谊……
除了季淳炀,这家伙是个异类。
从和老爹闹崩后蹲在北堂秀家叫他陪着一起吃泡面到偷摸着带北堂秀一起去酒店蹦迪后来蹦到警察局一起被教育……
从一边抄着北堂秀的暑假作业一边告诉北堂秀以后季家酒庄分你一半到平安夜包了帝豪酒店整座顶层给他过生日……
简直就是异父异母的亲兄弟,惺惺惜惺惺。
可就像北堂秀是女生们的北堂秀一样,季淳炀也是男生们的季淳炀(他爱好广泛,各种球都手到擒来,加之万金油的性格和豪爽大气的脾气,在男生里的人气相当高)。
所以北堂秀总是一个人。
······
嗒嗒嗒……
秒针很有节奏的工作着。
北堂秀很想现在就睡着,因为这会让他保证拥有六点五个小时的睡眠,再加上午休,足以保证一整天的充沛活力。
可沐沐不知什么时候偷偷窜到卧室里来,此刻正暖呼呼地卧在他肚子上的被子中,蓬松的大尾巴盖着绵绵软软的身子和一半脑袋。
这猫很奇怪,似乎真的成仙了,白天很有精神,晚上第一个困。
于是,北堂秀不由自主地想到了客厅电视里的住客。
仔细想来,这一天度过的真是有够奇怪:
清晨莫名多了两个客人;平生第一次进宠物店;第一次专门给女生买衣服,还有内衣;第一次包揽别人的三餐;半年来第一次有人陪着在家吃饭……
今天的日程被完全打乱了,脱离了以往的认真和规律。
北堂秀忽地又想起一首歌,里边有句这样的歌词:
“我总是一个人,越孤单越认真”
他总觉得这歌词很没道理,却又找不到反驳的地方,只是每次看到都莫名触动。
现在看来,是从前的自己没道理才对。
半年来一个人生活,他的日常作息规律到像是机器人,直到今天——有人投下了石子,给他卡坏了。
是了,平静的生活被打乱了。
但感觉这样也很好啊,不是么?
北堂秀看着卧室的星空顶发呆,觉得自己该想通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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