章一七一 成长 (第1/2页)
乌以风没有纠结于那封信,而是从口袋里掏出一个小物件,放在了李君华的面前,李君华拿起来一看,是一个黄橙橙的,顶部尖尖的圆柱体,但恍惚间好像还见过这东西,左思右想,终于想起来,这是一枚金属定装子弹。
因为参与北伐,李君华对军械也是知道一二的,现如今帝国陆军使用的还是二十年前就在军中普及的前装燧发滑膛枪,几代发展下来,只不过价格降低,生产速度快,更为标准制式,但根本上还是如此,因为成本和大规模使用效果并不拔群,线膛枪并未完全普及,在军中也只有猎兵在使用。
相反,随着帝国崛起,打猎成为了上层乃至中产阶层的固定娱乐项目,而海外行省还要面临土著威胁,所以线膛枪、后装枪都得到了长足的发展,因为后装枪的装填速度快,趴在地上也能装填,一段时间,曾经想进行换装,但被各个部门所反对。
批款的行政和权力部门就不用说了,他们巴不得军队不花钱,非得要现有装备折损后才批次换装,但所有人都知道,那根本不可能,燧发滑膛枪可不是后世那些步枪机枪,根本不存在膛线磨损的问题,只要保养得当,用三五百年也不是问题,简直就是传家宝一样的存在,大不了换一些燧发机等零件。
而军队基层对换后装枪也是多有微词,用军官们的话来说:人是用嘴巴吃饭的(意为前装弹药),不能上面下道命令,咱们就改灌肠吧(后装弹药)。由此,换装最终不了了之,成为了皇帝的一厢情愿,反正即便采用燧发枪,帝国也对敌人占据优势,所以到最后皇帝也不坚持了。
但皇帝对新技术的重视却是一如既往,而民间也大有需求,因此枪械的改良进步一直在有序进行,皇家狩猎用的枪械中,已经有火帽线膛枪了,依稀记得,那时候皇帝就说用金属定装子弹,而现在样品已经做出来,但仅从铜制弹壳和精致的做工就能看出来,这玩意肯定价格不菲,现阶段根本不能大规模普及。
“皇上还说什么吗?”把玩了一下,李君华问道。
乌以风摇摇头,但眼睛一亮,既然没说什么,肯定以前说过了,李君华也是这般认为,又问:“你在皇上身边的时候,关于这玩意,皇上说过什么没有?”
“有过!”乌以风说,但那话说的云山雾绕的,乌以风好好想了想才是说道:“中路军北上,经过燕北绥靖区,皇上与燕北绥靖区的诸多藩臣王公会盟,您记得不记得,御前只安排了各部摔跤、赛马,期间让各部以歌舞助兴,但那些蒙古王公非要进行围猎。”
“我当然记得,我就在场,喀喇沁的一个台吉还说,蒙古人最大的本事就是能征善战,而围猎是最接近战争的娱乐。”李君华道。
“是,当时皇上已经很累了,却不得不同意了他们的要求,在围猎的时候,皇上拿出这子弹说,将来会制造出一种一眨眼就能打出成百上千发子弹的枪械来,那种枪械可以改变草原地区的军事态势,从此之后,游牧民族最大的本事就不再是能征善战,而会变成能歌善舞。”
什刹海别院。
韩芷薇正在书房看书,忽然听到敲门声,她站起身来,一脸期待,但敲门的急促却让她清楚,来人不是自己想见的那个,而很快,敲门声变成了踢门声,门外传来了李君威的声音:“韩芷薇你在吗?”
“不在!”韩芷薇没好气的说道,果然又是那个讨厌的小胖子。
“既然没人,那我就不客气了。”李君威愤愤说道,韩芷薇只能开了书房的门,就看到李君威嘿嘿笑着站在面前,她不悦说道:“怎么又是你这个讨厌鬼?”
“讨厌鬼?我讨厌!告诉你,长这么大,还没有人说过我讨厌呢,我认识的人都说我可爱。”李君威摇头晃脑,肥肉乱颤,脸上堆满了笑容。
韩芷薇毫不客气的说道:“你只是胖,不是可爱。”
“真不会说话,也就我二哥那种人,才会喜欢你这种麻烦女人。”李君威倒也不真生气,回击道。
“你来干什么,昨天不是刚来过一次了?”韩芷薇坐在了椅子上,瞪了李君威一眼,没好气的问道。
在李君华出征的时候,告诉韩芷薇自己随军去了北方,因为裴元器的缘故,才得到了这个机会,走之前说会让弟弟来探望照顾,一开始韩芷薇还挺喜欢这个嘴甜的小胖子,可时间一长才是了解,李君威不仅粗俗,而且还言语轻佻,虽说没什么不规矩的,但韩芷薇就是不喜欢,她就不明白,同样是一个家庭的孩子,为什么彬彬有礼,多有古君子风度的李华会有这么一个弟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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