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四章 天下英才共十斗,桃花仙独占十斗 (第1/2页)
“林北”大王子回忆片刻,并未在记忆中寻找到这个名字。
身边早有中原来的幕僚微捋一撇山羊胡,凑近轻声道:“殿下,此人乃是中原悟道章上排名第一百零八位的林北。”
由于林北这个马甲的绰号太长,所以为了不水字数,他就不说了。
“悟道章第一百零八?!”大王子心头一惊,“如此天骄,竟也会来我苗疆?想必来者不善。“
在大王子心中,中原天才无数,能在年轻一代的悟道章上排第一百左右的,想必应是那种万中无一的绝世天才。
打个比喻的话,苗疆就类似林北前世那种远古玄幻中的偏远小国,而中原就是中央大皇朝的感觉。
当然,这也是大王子为了学习中原文化而从儒门弟子写的话本中看来的。
至于为何儒门弟子会写书那种远古东方玄幻只能说大众百姓对于“爽”的需求都是一样的。
话说儒门做的书行曾找过林北帮忙起名。
林北当时就给了他们一个“文阅书城”的候选。
儒门大佬们觉得差点儿味道,所以改了个顺序。
叫做“阅文书城”。
书归正传。
那山羊胡谋士听闻大王子所言,抚着山羊胡子笑道:“殿下此言差矣,那悟道章上总共便只有一百零八人,且根据规则,哪怕榜上最强者亦不到入道境。
而这林北为最后一名”
山羊胡谋士给了大王子一个饶有深意的眼神。
大王子了然。
看来这悟道章只是用来激励年轻人热血的榜单。
那些真正的天之骄子,早就超出这个榜单之外了。
只可惜他已超过四十岁,不然以他“纳玄境”巅峰的修为说不定也能上“悟道章”前三坐坐。
他回头看了眼唐朵。
毕竟以这个侄女“纳玄境”初期就前五的排名来看,那“悟道章”似乎也没什么了不起的。
大王子又看了眼屋顶上伴随着着桃花瓣风骚出场的林北,给山羊胡使了个眼色。
山羊胡心领神会,回头便吩咐道:“此人擅闯圣女选婿大会,哪位英才愿意将其擒下?”
大王子支持的那位那查负手而立,眼眸半眯,神色倨傲。
有一古铜肤色、眉宽眼阔的青年越众而出。
他右手轻抚左胸微微躬身行了一礼,炽热的眼神紧紧盯在唐朵脸上。
尔后他目光挪到那个风骚的小帅脸上,对比了一下那家伙平平无奇的小白脸儿和自己古铜的肤色,冷哼道:“吾观此人,乃插标卖首尔!”
“哦?”大王子看了老苗王一眼,见他仍饶有兴致地注视着大殿房顶的林北,于是笑道:“那某便期待着少族长的凯旋了。来人!”
大王子一声吩咐,早有准备的山羊胡便端着数杯冒着热气的美酒表情恭谨地踱了过来。
大王子取过一杯递给那古铜肤色青年:“某为少族长壮行!”
那青年接过温酒一饮而尽,尔后并指如剑斜指林北:“某家去去便来!”
说吧,他一抹嘴放下酒杯,手提一柄吞兽九环金铁刀一跃而起,一式力劈华山撕裂了空气直取林北人头。
半空中,他眼神凶狠地看着那呆立原地一动不动的林北,心中叹道:
“抱歉了,为了报仇,我只能取下你的项上人头来换取力量。要怪只能怪你在不对的时间来了不该来的地方吧”
下一刻,他以前似是一朵桃花飘过。
之后,他的意识便彻底陷入黑暗。
在众人眼中,只见这古铜色青年跃至半空,恍若巨峰镇世一般朝那白衣青年镇杀而去。
尔后似是有水蓝色光芒一闪即逝,那半空中的古铜肤色青年便四分五裂,周身血雨化作桃花飞舞,给那林北周身凭多增添了一抹凄艳的美感。
“嘶!”有人倒吸一口凉气。
然后打了个喷嚏。
之后他抬起衣袖抹掉鼻涕,震惊道:“那迪亚布可是锻神境巅峰的修为啊!数月前他曾一人闯入敌族,身受数十创,尔后斩杀对方纳玄境初期的族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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